2021年06月30日10:17:36
偽造貨幣罪,是指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面額、圖案、色彩、質地、式樣、規格等,使用各種方法,非法制造假貨幣、冒充真貨幣的行為。
變造貨幣罪是我國刑法第173條規定的犯罪:是指對真貨幣進行加工,致使貨幣面值增大或數量增多,且數額較大的行為(總面額2000元以上可以認定)。
偽造貨幣罪與變造貨幣罪雖然都是針對貨幣實施的犯罪行為,但是二者的構成條件、社會危害性以及處罰標準都有明顯區別:
其一,二者制造的要求不一樣。偽造貨幣是仿照真貨幣制作的假貨幣,它要求的是仿照;而變造貨幣是對真貨幣進行加工形成的貨幣,要求的是從真幣中提煉。
其二依據不一樣?!皞卧熵泿拧笔菬o中生有,將非貨幣物質加工為貨幣。而“變造貨幣”,是依據原貨幣為基礎而加工處理使其虛假增值的貨幣。
其三,偽造的貨幣沒有原幣成份,或完全改變形態,如將真實金屬幣融化鑄為面值更大的貨幣;而變造后的貨幣,具有原幣成份。
第四,偽造貨幣可以大量進行,危害更大,而變造假幣一般要投入原幣成本,數量也有限,而因二者的處刑寬嚴不同。